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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户居民拆迁户5年维权辛酸泪

2021-03-18 11:10中国公益日报 编辑:孟瑾 分享

316户居民拆迁户5年维权辛酸泪

新闻调查----南京市雨花台区政府非法强拆凤翔花园

编者按: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地方政府扎实解决好征地拆迁问题,特别是涉及到市政工程更要求解决好民生问题。然而,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政府将凤翔花园非法强拆达5年之久,没有给拆迁户一个说法,导致“316户居民走上了漫长维权路,其中有20户在没有任何协议的情况下,被强拆,1亿8千多万拆迁赔偿,不知向谁讨要。希望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

近日,本网新闻热线反映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凤翔花园的316户被拆迁户在2016年12月被雨花台区政府“双清指挥部”以停水、停电、砸门、砸窗、打击报复等暴力非法将他们的住房拆除。从2016年12月到如今,他们经过5年维权,至今未对他们的诉求进行实质性解决。为此导致300多户居民数年集结上访,对这些当事人家庭生活造成严重伤害,严重危害了社会稳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本网记者进行了探访

“肢解立项、一路多批”雨花台区政府涉嫌套取国家资金

记者调查发现2009年,经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建设南京南站环线项目,其中包含的“龙西互通子项目”批准建设资金2亿9千万元,涉及到凤翔花园的316户居民房屋的搬迁。

2014年,李世峰(时任南京市雨花台区区长)将“南京雨花台区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国家占比百分之一百)变更成名为“南京国开雨花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的中外合资企业(其中国家占比百分之五)。并亲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职。该公司自变更性质后,逐渐承担雨花台区所有的政府项目,包括本案所涉项目。

为了“南京南站环线龙西互通子项目”的建设,便模仿、学习北京市的“腾退”政策,聘请“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15人律师团队,进驻雨花台区政府大楼办公。自此开始蓄意制作非法文件、虚假文件,以达到其非法征收的目的。

首先,雨花台区的规划部门,通过不断变换该道路项目的名称和建设项目名称,向不同的行政主管单位报批不同的立项文件、规划文件。

以本案项目为例,基于该道路的报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2009年向南京市政府报批、由江苏省批准“南京南站环线龙西互通子项目”建设(批准资金2亿9千万元);

2、2015年将上述“龙西互通子项目”肢解,向南京市住建委报批“南京市龙翔路一期项目”和“南京市龙翔路二期项目”建设(“一期项目”具体批准资金未查得;“二期项目”批准资金10亿5千3百万元);

3、2016年向南京市交通部门报批、由发改委部门批准“南京市龙西互通连接线”项目(批准资金8亿2千万元)。

以上四条“道路建设”都有明确的规划文件、立项文件、批准建设文件、建设资金批准文件。而实际上、在物理层面仅存在一条道路。此种运作在数年内得以非法骗取国家资金的犯罪行径以及其中包含的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情形,值得警惕。

此外,该条道路或许还拥有例如“宏运大道延伸线”、“南京机场二通道连接线”、“龙翔路”、“龙翔大道”、“龙翔一期”、“龙翔二期”、“南京南站龙西互通涵盖子项目”、“南京南站龙西互通连接线”、“数字大道”等称谓。

雨花台区政府涉嫌侵害居民权益、侵吞国有土地

记者调查发现本案中不仅以“一路多批”的手段谋求国家财政的攫取,而且在房屋搬迁时,从始至终都是通过非法的手段侵占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甚至是妄图侵吞国有土地。

该道路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凤翔花园”,经由1996年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是由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建设的合法小区。建设当年已将原农用地征收为建设用地,并由于国家《土地法》的调整,于2003年实施了征收和安置、补偿程序,原农民全部转为居民;撤销了原集体经济组织,纳入南京市城市规划中心区域。2004年土地征收完成后,该部分土地由南京市国土局统一管理。

2016年,雨花台区政府成立“双清指挥部”,并指导居委会冒充村委会的名义,仿效“腾退”、实施所谓“集体土地使用权收(退)回”,以达到实际征收房屋的目的。

在这个过程中,停水、停电、砸门、砸窗、打击报复等暴力非法活动层出不穷。为了实际达到拆迁的目的,并以当地房屋价格的五分之一甚至七分之一给予补偿,整个政府机构都拒绝出台相关的征收文件。于是其中是否存在着拆迁资金的截流,或者权钱交易等行为,都尚待需要监察部门的审核。

多个政府部门涉嫌僭越、滥权和不作为

据维权的市民反映他们经历过的信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更能在其中感受到地方政府及部门的僭越职权、权力滥用和行政不作为。可以说,权力的规范、框架和权威在许多公职人员眼中不值一提,权力是他们能在获得权益时随意使用的工具,而在有可能危害自身时、往往弃之如敝履。

比如,当拆迁户质疑虚假的“尹西村村委会”是由“尹西居委会”冒充时,雨花台区政府的工作人员就维护说:“他们是村居合一。”于是再去质问这个“村居合一”的法律依据和社会组织统一代码的时候,区政府的工作人员便又说:“村居合一,既是村委会又是居委会,你无权要求知道。” 当拆迁户说:“我们的房子是国有土地上房屋。”政府的人就说:“你们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他们拿来政府自己出的认定文件,说:“看!你们政府说我们房屋所属土地是国有土地。”区政府的人就辩解了起来:“你们房屋的土地是‘撤组剩余土地’,要么就是‘小产权房’。”“‘撤组剩余土地’也是国有土地,怎么到了你这就成了集体土地了?!再者说,他们有这房子的时候哪来的什么‘小产权房’概念,还不是你们改的《土地法》弄出来的东西;再者说,你听说过国有土地上的小产权房啊?”政府的人就话锋一转,不辩论了,说:“你不是集体土地经济组织成员,你无权知道!”或者是说“你不是集体土地经济组织成员,你无权主张!”

值得奇怪的是,当拆迁户要求公开相关道路的合法批准手续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时,政府的答复就说:“涉及第三方秘密,不能提供。”

更奇怪是,当拆迁户请求南京市建委确认该道路建设程序违法、建设违法时,市住建委称:“该道路是交通工程,我们无权管理。”于是拆迁户请求南京市交通局确认该道路建设程序违法、建设违法时,市交通局却说:“该道路是市政工程,我们无权管理。”政府部门之间的扯皮推诿和相互抵赖在此案中格外显眼。

拆迁户请求国土部门公开“龙翔路建设”用地预审和用地手续时,国土部门说给他们一个“龙西互通连接线项目”的土地预审。再去请求公开“龙西互通连接线项目”时,却又称:“该项目没有实施。”

不仅仅是政府内部如此,公安和法院也同样。拆迁户房屋被强拆便报警,警察说:“这是‘行政行为’,管不了!”

他们去起诉,法院的法官说:“这不是‘行政行为’!”拆迁户问:“那不是行政行为就是犯罪行为咯?”法官判决道:“没有发现违法犯罪行为”。

于是回过头再去要求审查停水、停电、砸门、砸窗、打击报复等非法手段强制逼迫搬迁,警察还是那套说辞:“政府的行政行为,我们管不了。”

316户居民三番五次的要求雨花台区政府设立沟通渠道解决切实问题,区政府的工作人员也声称:“区长办公的地方在楼上,哪能下来和你们谈判呢?”

记者手记:当老百姓权益受到侵害时,首先想到的一定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是上级机关投诉。然而,凤翔花园非法拆迁案件从已从一个案件,变成了数百个行政案件。老百姓请求对非法事实的行政行为审查,如此循环,伤害的不仅仅是老百姓,更多的是国家的信誉和政策的维护以及司法资源的浪费。

希望地方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的精神,深入学习党中央的政策;本案中对于中央的三令五申置若罔闻的官员,或者那些充当资金掮客、意图染指国库的官员和公职人员,又或者那些尸位素餐、不作为、放任民政矛盾不断激化的官员和公职人员,对他们进行审查和彻查,也是保障人民群众、拥护国家的正当之举。

2021年3月17日

责任编辑:李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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